直播间里那个穿着旗袍、说话温柔的“新主播”已经连续播了6个小时,没有喝水、没有疲惫、没有情绪波动。你明知道她是虚拟人,还是忍不住在评论区打了一行字:“主播是真人还是AI?”发出去的那一刻,你其实并不在乎技术答案,你在乎的是——屏幕那头的“她”,到底有没有自己的意识。这个瞬间,就是Perceived AI Agency。
这可能是未来五年虚拟主播研究最值得押注的理论概念。它研究的不是“AI到底有没有主体性”这种哲学老问题,而是“用户觉得AI有没有主体性”这个消费者心理问题。换句话说,当虚拟主播出场时,观众如何感知这个数字存在物的自主性、意图和道德分量。这个感知,会决定用户是把她当成一个工具、一个店员,还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这篇文章我会从学术脉络、概念辨析、理论建模、实验设计到产业落地,完整拆解Perceived AI Agency为什么能成为虚拟主播研究的理论锚点,以及如果你想在这个方向上做研究或做产品,应该从哪下手。
1. Perceived AI Agency到底是什么:从哲学概念到消费者感知
1.1 从“AI有没有意识”到“用户觉得AI有没有意识”
Agency在哲学和社会学里是个老概念,简单说就是“一个行动者能否自主发起行动并对行动负责”。人有agency,猫有很弱的agency,石头没有。过去的AI研究喜欢问:AI能不能算真正的行动者?这个话题讨论了几十年,没有定论,而且对商业实践几乎没有指导意义。
真正有实践价值的问题早在2007年就被学者Kim和Sundar盯上了,他们在研究人机交互时提出了“感知的能动性”(perceived agency)这个概念,核心主张是:用户如何感知一个媒介实体的能动性,比这个实体实际有没有能动性更重要。这个转向非常关键——它把问题从本体论(AI到底是什么)挪到了现象学(用户体验到了什么),从不可证伪的哲学思辨,变成了可以用量表测量、用实验操控的实证问题。
放到虚拟主播语境里,这意味着:当观众看到虚拟主播推荐一款产品时,那个“她”背后是脚本引擎、是大语言模型、还是真人穿戴动捕设备,都不如观众自己脑子里形成的“这个主播是不是有自己想法”的判断重要。而这种判断,就是你研究中的核心变量。
1.2 Perceived AI Agency与三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划清界限
我刚开始接触这个方向时,最头疼的就是概念边界。Perceived AI Agency和几个老熟人容易搞混,研究写作时如果混用,审稿人会直接质疑构念效度。
第一组:Perceived AI Agency vs. 感知智能性(Perceived Intelligence)
感知智能性衡量的是“用户觉得这个AI聪不聪明”,比如回答是否准确、推理是否合理。Perceived AI Agency则衡量“用户觉得这个AI是不是一个有独立意图的行动者”。一个AI可以看起来很聪明但完全没有自主性——比如一个检索系统,回答精准却明显只是工具。反过来,一个AI可以显得很有主见但不太聪明——想象一个虚拟主播固执地推荐她“自己”喜欢的口红,虽然那支口红并不适合你。前者是能力判断,后者是存在论判断,维度不同,不能混着用。
第二组:Perceived AI Agency vs. 拟人化(Anthropomorphism)
拟人化指用户把人类特征投射到非人实体上,比如给扫地机器人取名字。拟人化可以产生高Agency感知,但两者不是一回事。一个卡通形象的虚拟主播可以非常拟人化,但观众清楚她是被设计出来的,是“像人但不是人”;而一个没有具体形象声音冰冷的AI语音助手,可能在没有拟人化的情况下被感知为高度自治——用户会觉得“它虽然不像人,但它有自己的判断”。用统计学的说法,拟人化是Agency感知的一个前因变量,不是同义替换。
1.3 用两个直白例子锁定概念
我在给学生讲这个概念时,常用两个例子对比。
一个例子是某视频平台上的虚拟主播,她可以实时回复弹幕、开观众玩笑、临场编段子。此时观众会产生“她好像有自己的想法”的感觉,这就是高Perceived AI Agency。哪怕观众理智上知道背后是生成模型,感性上的感知并不会因此消失。
另一个例子是传统客服机器人,它能精准回答“我的订单到哪了”,但用户不会觉得它有自主性——它像一个自动售货机,可靠但没有“意志”。同样是AI,用户对两者的感知完全不同,行为结果也完全不同:对前者用户会形成情感连接和忠诚,对后者用户只有交易满意度。
这个概念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感知本身就会影响行为。一个被感知为有高自主性的虚拟主播,用户会期待她为自己的推荐“负责”,会追问“你凭什么推荐这个”,会因为她推荐了不好用的产品而“怪罪她”——而不是怪背后的运营团队。这种责任归因的转移,恰恰是品牌方和平台最需要理解的机制。
2. 虚拟主播研究为什么急需这个“新锚点”
2.1 传统理论框架在虚拟主播面前集体失灵
虚拟主播研究不是没有理论工具,而是现有的几块基石已经快撑不住了。我梳理了目前论文里最常见的三个框架,越用越觉得不够用。
技术接受模型(TAM)框架把虚拟主播当成一个信息系统,研究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这个框架能解释用户愿不愿意使用虚拟主播功能,但它完全不涉及情感连接和信任问题。直播间里用户为虚拟主播“打call”、下单、形成粉丝社群,这种准社会关系远超出了“工具使用”的范畴。
**准社会互动理论(PSI)**是另一个常用框架,它解释了观众与媒介人物形成单向情感连接的现象。这个框架适合传统电视主持人和早期虚拟偶像,但它的前提是观众把媒介人物默认当“人”,研究的是“像人”带来的效果。可是现在虚拟主播越来越像人,观众的真实困惑反而变成了“她到底是不是人”——这个问题会倒过来影响准社会互动能否形成。你想想,如果你刚和主播建立了情感连接,突然得知对方完全是程序驱动,你会不会有一种被欺骗感?这个“得知”前后的态度变化,PSI理论解释不了。
信任修复理论倒是能处理“被欺骗之后如何修复”的问题,但它预设了“信任破裂”是偶发事件。在虚拟主播语境里,AI身份的暴露几乎是必然发生的——当虚拟主播犯一个愚蠢的错误、说一句逻辑混乱的话,观众瞬间就会意识到“这不是人”。这不再是偶发事件,而是常态化的身份协商过程。用“修复”的框架去套“常态”,逻辑上就别扭。
这三个框架的失灵,指向一个共同原因:它们都在假设虚拟主播的“身份”是清晰确定的,要么是工具、要么是人。而现实中,虚拟主播的身份恰恰是流动的、模糊的、由用户感知动态建构的——这就需要Perceived AI Agency站出来做这个“锚点”。
2.2 直播间里的“人设裂开”时刻:感知的剧烈波动
我在观察直播电商时注意到一个高频现象,可以叫“人设裂开时刻”。比如某个虚拟主播在介绍商品时突然卡壳,对用户的追问给出逻辑混乱的回答;或者某个号称“AI驱动的虚拟主播”突然说出了运营团队内部的黑话。这些时刻里,用户对主播的Agency感知会瞬间发生崩坠——原本觉得“她有自己想法”的观众,会猛然意识到“她不过是个程序”。
更微妙的是反向时刻。一些原本被标注为“AI虚拟主播”的数字人,有时表现得异常灵光——对话流畅、幽默感在线、甚至能接住非遗文化的梗。观众会不由自主地产生“这背后是不是有个真人”的怀疑。这种怀疑一旦出现,Agency感知又会往上跳。
这种感知的剧烈波动,就是研究的富矿。波动本身会影响什么?我在行业报告里看到过不少关于虚拟主播转化率的案例:当观众不确定主播身份时,下单犹豫会增加;当观众确信主播是AI时,又会降低对推荐商品的信任。这说明Perceived AI Agency不是静止的个体差异,而是可以被直播间事件动态改变的状态变量——这个性质对实验操控来说是好消息。
2.3 AI代理技术升级让这个锚点更加紧迫
2023年之后的大模型技术让虚拟主播发生了质变。过去虚拟主播靠的是预设脚本加决策树,本质上是一个“会动的PPT”。观众很快就能摸清套路,Agency感知很低。现在基于大语言模型的虚拟主播可以实时理解弹幕、主动发起话题、根据用户画像调整推销话术,她不再是执行预设指令的播放器,而是像一个“代理”(agent)一样自主决策——决定说什么、不说什么、推荐什么。
这种从脚本执行到主动决策的转变,就是AI Agent在直播电商里的核心体现。当虚拟主播真正成为“代理”时,用户面对的就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信息输出工具,而是一个会被感知为拥有“自己目标”的行动者。学术界的感知研究如果还停留在“AI作为工具被接受”的层面,就完全错过了这个时代的技术特征。Perceived AI Agency这个构念,恰好是为了捕捉“AI作为行动者被感知”而生的。
3. 核心理论建模:怎么把Perceived AI Agency拆成可研究的框架
3.1 四个核心维度:从“感觉”到“可测量”
把Perceived AI Agency变成实证变量,第一件事就是拆维度。综合文献和质性访谈,我建议从四个维度入手:自主性、意向性、道德责任、社会临场感。
**自主性(Autonomy)**指的是用户感知到虚拟主播在多大程度上独立决策。核心测量题项类似“我觉得这个主播的行为是自发产生的,而不是被预先编程好的”。
**意向性(Intentionality)**指的是用户是否认为主播的行为背后有目的和意图。比如“我觉得这个主播的推荐是出于她自己的想法,而不是纯粹算法驱动”。这个维度直接关系到用户如何解读主播的营销行为——觉得主播有意图,用户就会和她“讲道理”;觉得主播只是在念稿,用户就不会认真对待她的推荐。
**道德责任(Moral Responsibility)**是容易被忽略但非常关键的维度。它测量用户是否认为主播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包括“如果主播推荐了差劲的产品,我认为她应该承担责任”。这个维度解释了为什么用户会对虚拟主播产生“怪罪”或“原谅”的情绪反应,它会直接影响品牌方的责任归属。
**社会临场感(Social Presence)**虽然不完全等同于Agency,但它是感知形成的重要通道。它测量用户是否觉得在与一个“社会存在”共处。临场感高,其他三个维度的感知才会激活。对于没有视觉形象的语音助手,社会临场感可能是虚拟主播的一个薄弱环节,毕竟直播间里有一个可见的形象,临场感天然占优势。
这四个维度不是并列独立的,它们之间存在传导逻辑:社会临场感是基础感知条件,自主性和意向性是核心判断,道德责任是前两者引发的结果性归因。建模时可以做一个二阶因子结构,也可以把四个维度分别作为独立变量研究各自的前因后果。
3.2 前因变量:什么线索让观众“觉得”AI有自主性
要让Perceived AI Agency产生研究价值,必须知道操控什么变量能改变它。基于多模态交互的线索理论,我梳理出了四类核心前因。
视觉线索包括脸部表情丰富度、目光接触频率、肢体动作自然度、形象风格一致性。当一个虚拟主播的微表情和语言内容匹配时,用户会不自觉地把她当成一个有内在状态的实体。一个值得注意的发现是:视听同步性比形象逼真度更重要。形象再精致,如果口型对不上、动作延迟,Agency感知也会迅速崩塌。
语言线索是最容易操控也最有研究潜力的前因。语言中的主格使用(说“我觉得”而不是“系统建议”)、情感表达(开心、犹豫、抱歉)、语用灵活性(能接住用户的言外之意)、记忆连贯性(记得用户之前说过的话)都会提升Agency感知。尤其是记忆连贯性——一个能记得用户上次对话内容的虚拟主播,会让用户产生“她和我有持续关系”的感知,这是自主性和意向性的强信号。
行为线索包括主动发起话题的频率、决策透明性(比如主播主动解释“为什么选择推荐这个产品”)、容错方式(犯错后是尴尬地圆场还是生硬地切换话术)。主动性尤其重要。只会被动回应的虚拟主播,用户感知到的Agency很低;能主动说“我昨天发现一款新面膜,觉得你会喜欢”的主播,Agency感知会明显上升。
元信息线索相对隐蔽但影响巨大,包括平台是否标注“AI生成”、账号简介里的身份说明、评论区的其他用户讨论。有研究表明,即使是同样内容的虚拟主播,标注了AI身份之后,用户的Agency感知会下降,但可信度可能反而上升——因为“明示AI”消除了欺骗感,用户不再戒备了。这个发现对直播间的信息披露策略有直接指导意义,后面我会细说。
3.3 后果变量:Agency感知改变了什么
学术研究不能只做前因,得把后果接上。Perceived AI Agency的下游结果集中在三类:信任、说服、关系。
信任方面,Agency感知和信任不是简单正相关,而是倒U型关系。感知太低,用户觉得对方只是个呆板工具,不敢托付消费决策;感知太高,用户会产生“恐怖谷”式的警觉——一个太像人的AI反而让人觉得危险。中间的“恰到好处”区间,信任最大。这个曲线是研究中最容易出彩的设计点。
说服方面,高Agency感知会提升用户对推荐内容的卷入度。因为用户只有在觉得主播“有自己想法”的时候,才会去认真考虑“她推荐这个产品背后的理由”。如果用户觉得主播只是程序,她对推荐内容的外围路径判断就会占主导,只凭促销逻辑评价产品,价格敏感度会明显上升。从品牌方的角度看,提升Agency感知,本质上是在把用户从“比价模式”切换回“信任模式”。
关系层面,高Agency感知是准社会关系建立的前提。用户只有感知到主播是一个有意图的行动者,才会发展出“喜欢她”“想见她”“关心她”的情感连接。这一点对粉丝社群的构建至关重要——虚拟主播的粉丝群能不能沉淀下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观众有没有“对面是个有灵魂的存在”的感知。
4. 实操落地:如何设计一个可复现的虚拟主播实验
4.1 实验范式:用“身份披露”做核心操控
如果你要在Perceived AI Agency方向上做实证研究,我推荐一个经过验证的设计思路:用身份披露信息做操控,用对话风格做二次操控,形成2乘2的组间实验。
第一维度是身份披露:一组告知被试“其实由真人实时驱动的虚拟主播”,另一组告知“由AI自主驱动、无人工干预的虚拟主播”。这里不需要撒谎。实际研究伦理审查时,可以做成“角色扮演式披露”——在实验说明中请被试“假设主播由AI驱动”或“假设主播由真人驱动”,这在虚拟情境研究里是标准做法。
第二维度是对话风格:一组使用高Agency线索话术,比如“我自己试过这款产品觉得不错”“我猜你可能会喜欢这个颜色”;另一组使用低Agency线索话术,比如“这款产品是系统根据综合数据推荐的”“当前有优惠活动”。两个维度交叉,就能做出一张漂亮的2乘2设计表。
因变量可以同时采集:Perceived AI Agency量表分、对主播的信任度、对推荐商品的态度、购买意愿、准社会互动强度。如果你想做机制研究,可以在设计里加一个中介变量,比如“责任感归因”——用户认为主播在多大程度上要对她推荐的产品负责。
4.2 量表开发:几条实测好用的题项
Perceived AI Agency的量表在文献里有多种版本,但完全适配虚拟主播场景的还不成熟。我在实操中建议采用“改编+预测试”的策略,把通用Agency量表改到直播电商语境。以下是几条实测信度不错的核心题项:
- “我觉得这个虚拟主播的行为不是被简单编程好的”(自主性)
- “我觉得这个虚拟主播有自己的想法”(自主性)
- “我觉得这个主播在推荐产品时是有私心的”(意向性——注意反向设计)
- “我认为这个主播应该为她说错的信息负责”(道德责任)
- “在观看过程中,我感觉自己在和一个‘谁’互动,而不仅仅是一个界面”(社会临场)
这几个题项全部采用7点Likert量表。实测下来Cronbach's alpha在0.8以上问题不大。如果你要做更严谨的构念效度验证,建议加入判别效度检验,把Perceived AI Agency和感知智能性、拟人化放在一起做验证性因子分析,证明它们是不同因子。这个工作比较繁琐,但能显著提升论文的严谨度。
4.3 实验素材制作与防穿帮技巧
制作实验素材是这个设计里最实际也最麻烦的环节。如果你自己做虚拟主播视频素材,必须注意三个坑。
第一个坑是言行一致性。如果你做的是高Agency话术条件,表情和动作必须同步配合。你可以用现成的数字人平台生成主播形象,但注意平台上自带的动作模板往往不够精细。我的建议是,先录旁白,再根据旁白里的情感重音位去微调表情关键帧,让表情和语言的重音对齐。这项工作很琐碎,但直接影响实验的信效度。
第二个坑是前后一致性。同一个被试只会看到一个条件,但不同被试之间素材的差异必须控制在操控变量上。两段素材的时长、主播形象、背景画面、商品信息要完全一致,只有话术和身份提示不同。千万不能用两段不同的真人主播视频来对比——那样混淆变量太多了。
第三个坑是身份披露信息的呈现位置。在实验里,身份披露信息一定出现在视频播放之前,不能出现在视频结束之后。原因很简单:Perceived AI Agency感知是观看过程中的动态产物,事后披露只能影响回忆评估,影响不了实时感知。前测后测的对比设计也可以,但操作复杂度会显著增加。
5. 从论文到直播间:产业应用的几个关键洞察
5.1 虚拟主播类型矩阵与Agency感知策略
学术研究最终得回应产业操作。我用Agency感知为线索,把市面上的虚拟直播主播分成了四种类型。
高Agency高透明型:平台明确标注“AI数字人”,但对话智能程度高、主动性强。这种主播适合品牌自播间,优势是真实诚信、成本低、可24小时在线,AI身份公开反而降低用户的戒备心。劣势是Agency感知高到一定程度,用户会好奇“她到底有没有意识”,产生伦理讨论。
高Agency低透明型:不主动披露AI身份,言行表现和真人无异。这种策略能最大化准社会关系,但风险极大——一旦被识破,会引发强烈的欺骗感反噬。我不建议品牌长期采用这种策略,作为实验研究可以,作为商业实践太危险。
低Agency功能型:主播形象就是“智能客服”,话术模板化,不营造“有灵魂”的感知。这种类型适合低价标品、高频复购品的直播间,用户决策成本低,不需要深度信任关系。效率至上,世界观明确,不玩虚的。
低Agency人设型:形象是虚拟偶像,但明显是脚本驱动——比如虚拟偶像的“动捕直播”“录播直播”。这种类型用户知道是假人设,但愿意接受这种“设定扮演”,类似于看动画片。Agency感知不高,不影响粉丝文化形成,因为粉丝本来就是“和设定互动”而非“和实体互动”。
这四种类型对应完全不同的运营策略。如果你想提高直播间的用户信任,最稳妥的不是盲目追求高Agency感知,而是匹配用户预期——用户原本预期你是AI,你就大大方方做AI;用户以为你是人,你得确保不会露馅。
5.2 对运营者最实用的三条建议
第一条建议是保持行为一致性。Agency感知的崩塌往往不是单次失误造成的,而是行为逻辑不自洽造成的。一个平时表现得高度智能的虚拟主播,突然对低频问题给出驴唇不对马嘴的回答,用户瞬间就会下调Agency感知。解决办法很朴素:给虚拟主播配置“我不确定,让我查一下”的兜底话术,用低Agency陈述保住高Agency形象——这比强行输出错误答案反而有利于维持感知稳定。
第二条建议是合理利用“AI披露”红利。在直播开始阶段主动标注“本直播间由AI数字人服务”,开场先用30秒钟说明AI的边界和擅长领域,不仅不会赶走用户,反而能重建信任框架。我在观察多个品牌直播间的数据后发现,主动披露AI身份的主播,互动转化虽然略低,但退换货率和投诉率明显更低——因为用户的预期被校准了,不会用真人标准去要求AI。这种“预期校准”是信任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建议是用记忆连贯性构筑关系。虚拟主播如果能跨场次记住用户——记住你上次问过什么、记住了你的昵称、知道你之前在哪场直播下过单——Agency感知会显著提升。这在技术实现上并不困难,接入CRM系统就行。但绝大多数品牌直播间没有做这件事,把AI虚拟主播当成流量承接工具,白白浪费了技术优势。
6. 常见误区与避坑清单
6.1 研究中的四个高频坑
我在做这个方向研究和评审相关稿件时,反复看到几个共性问题,值得单独拎出来说。
误区一:把Perceived AI Agency和AI能力混为一谈。有些研究用“AI回答正确率”来操控Agency感知,这其实是混淆了感知智能性和感知能动性。回答准确提升的是智能感知,不等于用户觉得“她有自主想法”。正确做法是操控“决策自主性线索”——比如是否主动发起推荐、是否有自己的偏好表达。
误区二:忽略感知的动态性。很多研究把Perceived AI Agency当成一个静态个体差异变量,测一次就完了。但如果你关注的场景是直播间,感知是随时间波动的——开场时观众可能认为主播是工具,主播说了一句个性化的话后感知突然上升。我建议有条件的研究者采用“多波次测量+体验取样法”来捕捉动态变化,这会让结论更有说服力。
误区三:对道德责任维度避而不谈。有些研究者觉得让AI承担道德责任太激进,干脆回避了这个维度。实际上,道德责任归因恰恰是虚拟主播区别于传统信息系统的最有趣机制——用户会“怪罪”虚拟主播,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他们感知到了Agency。建议研究者在论文里大胆使用这个维度,实证结果会比预想更丰富。
误区四:样本和场景错配。针对虚拟主播的研究,最好是用真实的直播观看情境做被试招募,而不是简单用在校大学生样本。虚拟主播的目标用户集中在电商消费场景,年龄跨度大,消费经验差异明显。如果你只用大学生样本,可能得到的结果仅仅代表“大学生怎么看虚拟主播”,推广到整个直播用户群时会有偏差。
6.2 产品落地中的避坑指南
产业实践里同样有几个坑,我已经看到不少团队踩进去了。
第一个坑:过度追求“完美人设”。运营团队试图让虚拟主播像一个完美的真人主播,表情丰富、话术巧妙、从不出错。但实践下来,过分完美的表现反而会触发用户的AI警觉——“真人不可能这么完美”。适当留一些非致命的“小缺陷”——偶尔的自嘲、无伤大雅的口误——反而能在关键时刻降低用户的AI怀疑,维持更高的Agency感知。这个结论和“瑕疵效应”理论一致,真实感比完美感更能建构身份。
第二个坑:对超话术复杂度估计不足。当虚拟主播接入大模型后,运营面对的核心问题不是生成能力,而是生成内容的边界管理。你需要一套完整的防护层层兜底,包括敏感词过滤、商品信息约束、天马行空回答的风险控制。如果因为AI自由发挥说出了违规内容,用户对主播的信任崩了不说,品牌方还得背锅。上线前必须做灰度测试,至少模拟100个高频刁钻问题看输出是否安全可控。
第三个坑:低估“身份反转”的舆情风险。品牌在运营高仿真人虚拟主播时,需要提前准备“身份危机”的公关预案。当AI身份被用户识破并引发负面讨论时,是继续掩盖还是坦诚披露,这是一个巨大的战略分叉点。从实证研究的结论看,坦诚披露并补偿用户情绪,长期品牌伤害远小于维持虚假身份的翻车。
7. 一些做研究做产品的心得
最后分享几句我在这个方向摸索下来的个人体会吧。
Perceived AI Agency这个构念最迷人也最难把握的地方在于,它永远悬在“技术事实”和“用户心理”的中间地带。做技术的人容易觉得它在研究玄学,做运营的人容易觉得它在讨论废话。但你要是做过几场真实的虚拟主播直播,看到用户因为主播“偶然间”说出的话而疯狂刷屏,看到用户被AI主播感动到“表白”,你就会明白这个构念背后是有真实现象支撑的——它不研究AI本身,它研究的是AI时代人类如何重新定位“与机器共处”的心理坐标。
做这个方向,我强烈建议研究者们多去看真实的直播间,先不看文献去做几场田野观察,记录用户评论中对AI主播身份的各种猜测和态度反应。你会发现很多文献里没写过、但极其鲜活的现象,这些都可以变成好的研究问题。做产品的人反过来,可以多读一点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文献,理解用户不只是购买者,更是关系的建构者。
虚拟主播已经成了电商基础设施,而“用户如何感知虚拟主播的主体性”这个议题,才刚刚进入学术界的视野。认知是行为的先导,感知是信任的土壤。理论锚点选对了,后续的研究和产品路径才走得稳。Perceived AI Agency,值得现在就开始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