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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 FICO收入确认与销售成本结转:配置逻辑及月结核验
2026/10/6 13:54:54 网站建设 项目流程

简介:围绕SAP FICO模块的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确认专题,这份PPT从国内寄售、国外寄售、发出商品三类典型业务场景切入,面向SAP顾问、财务实施人员及企业财务管理者,重点剖析不同业务背景下收入与成本确认的账务处理逻辑与方案取舍。内容按会议议程展开,先梳理国内寄售发货不生成会计凭证、补货订单及销售开票的完整账务路径;随后针对国外寄售对比标准寄售+开发报表与标准销售+结算平台两种思路,指出各自在开票灵活性、库存可视性和报表复杂度上的差异;再细化发出商品业务中标准寄售、标准T库存、手工或程序结转差异等多种方案,并讨论对物料分类账、标准报表及退货操作的影响。资源共1个pptx文件,压缩包约753KB,内容精炼、逻辑清晰。已有130人学习/下载,适合正在规划销售财务流程或评估方案可行性的团队参考。

1. 为什么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成了 FICO 顾问在年审时最不敢拍胸脯的一段

刚结束一个制造型企业的 FICO 年结支持,财务总监拉着我问:为什么销售出库了,成本结了,但收入却要等开票才确认?你能不能把 SAP 那套收入与成本确认的逻辑,从销售订单到利润表一层层讲清楚?他手里拿的正是那套“SAP通用方案FICO-专题讨论-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确认讨论+V10.pptx”专题讨论材料。其实这套讨论稿的核心,不是讲某个具体事务代码,而是把收入什么时候入账、成本什么时候配比、凭证怎么经得起审计追溯这三件事串成一个完整闭环。适合财务经理、财务共享中心主管、SD-FI 集成顾问和负责月结的 CO 顾问坐在一起对齐口径。下面按我自己的落地经验,把这条链路拆开讲。

2. 收入确认的路径设计:开票、发货与物权转移三条线

2.1 按开票确认收入的分录骨架:从销售订单到会计凭证的四个动作

在 SAP 标准业务里,一笔内销订单要经过四个关键动作:创建销售订单、发货过账、开票、清账。前两个动作发生在 SD 和 MM 侧,后两个动作才真正走进财务凭证。VA01 建单时不产生 FI 凭证;VL09 做发货过账时产生移动类型 601 的物料凭证,此时财务凭证已经同步生成——借销售成本、贷库存商品;VF01 做开票时产生应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销项税。这条主线的顺序不能乱,乱了收入确认时点和成本确认时点就会出现偏差。

很多企业以为发货过账只是仓库的事情,实际上这一步已经把销售成本结转了。借方的科目由 OBYC 里 GBB 事务关键字下的“PRD”科目确定规则找到,贷方则由 BSX 事务关键字确定到库存科目。也就是说,发货过账那一刻,系统已经默认把成本计入当期。如果财务希望成本跟收入同月,那必须保证发货、开票都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完成;一旦跨月,就会出现成本和收入落进不同月份的局面。

开票动作生成的是 VBRK/VBRP 开票凭证。VF01 过账时,系统会根据定价过程中配置的科目确定条件类型(KOFI),把收入科目“算”出来,而不是从销售订单里直接带一个写死的科目。这是 SAP 与不少国产 ERP 的差异:科目是配置出来的结果,不是单据字段。这也是审计想要追溯“为什么是主营业务收入而不是其他业务收入”时的依据。

2.2 VKOA 科目确定:收入科目表的读取逻辑与三层维度

VKOA 是 SD 收入科目确定的专用配置,事务代码 VKOA,配置路径是“IMG:销售与分销-基本功能-科目分配-收入账户确定”。它按销售组织、销售渠道、产品组三个维度组合,把每一条组合映射到具体的收入科目、贷项科目、计价科目和对转科目。配置时,一定要把“科目表”列为第一层过滤条件,集团有多个科目表时最容易在这张表上漏配,漏配的结果是开票过账直接报错或收入科目进到“其他业务收入”里。

收入科目确定时,业务上最常出问题是“同一产品线拆两套科目”。比如电梯销售商,设备销售收入和安装服务收入要拆开,前者是主营业务收入——电梯,后者是其他业务收入——安装。VKOA 能通过产品组或销售渠道的拆分实现这种口径,但前提是销售订单上维护好了对应的销售组织、渠道、产品组。如果你发现开票后收入全部砸进一个大科目,九成是 VKOA 里没有配置维度拆分,或者该单的销售渠道字段为空导致走了默认行。

这里顺带提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关联配置:V/08 定价过程中必须存在一个科目确定步骤,通常条件类型是 KOFI(通过项目)或 KOFK(通过成本对象/项目)。KOFI 配在销售订单行项目级别,系统开票时用 KOFI 找到 VKOA 映射行;KOFK 用在集团内部销售或按项目核算的场景。配置错 KOFI/KOFK,或两个都配了但先后顺序错了,开票过账时会报错“为条件类型确定账户不存在”。

2.3 物权转移确认与“事后开票扣减”:收入不入账但货已发的账务处理

有一些行业,销售发货时物权还没转移,典型的是定制设备发货后需客户现场验收。这类业务如果也按开票确认收入,就会出现“货已出库、收入未确认、成本却已在发货时结转”的尴尬。SAP 对此有标准的“货已发但未开票”处理:发货过账时,不直接借销售成本,而是借“发出商品”科目,贷库存商品;等客户验收完成、开具销售发票时,再借销售成本、借应收、贷收入,并把发出商品科目冲平。

这种做法的关键配置仍然集中在 OBYC 的 GBB 事务关键字。因为发出的商品不结转成本,系统需要对该移动类型配置到一个中间科目组。实现上通常在 OBYC 里对 GBB 加一条规则,条件组合包含“发出商品”这个专用评估类。移动类型 601 的标准逻辑默认结转成本,如果想让它走发出商品,就要在物料主数据销售视图的“科目分组”里指定专用评估类,并在 OBYC 中把该评估类映射到发出商品科目。

如果你在实施交接时发现历史项目里发出商品一直挂在账上,余额逐年膨胀,多半是物料在发货过账后被人为改过评估类,或者配置了两种评估类却混着用。排查时用 S_ALR_87013111 或者表 MSEG 按物料凭证查移动类型,再回到 OBYC 比对评估类,能很快定位。

2.4 含税收入与价税分离:税科目挂错导致的收入金额漂移

国内项目里,销售订单通常以含税价录入。如果定价过程没配置“含税价转净价”的步骤,收入科目金额会按含税额全额入账,同时销项税再从含税额里又提取一次,造成收入虚增。这常出现在上线时直接复制其他项目的定价过程、没有检查定价步骤里是否已设置好计税基础。处理价税分离,要回到 V/08 看该销售订单定价过程的步骤索引:确认 MWST 条件类型的“计算类型”字段是百分比,且“计算基准”引用的是条件类型 PR00 的净价。

对应财务科目上,MWST 映射到“应交税费-销项税”贷方科目,收入映射到“主营业务收入”贷方。如果这两者金额之和与“应收账款-客户”不相等,那么大概率是“含税价未拆”的配置问题,或者销售订单里的“定价日期”被改成了历史日期,导致税率取错。快速排查方法:用 SE16N 查表 VBRK(开票抬头)的 WAVWR(税基金额)和 VBRP(开票行项目)的 NETWR(净价值),两张表的差异金额除以税率,就能定位哪些发票存在价税分离异常。我一般会把这种比对写进月结核验清单,每月跑一遍。

3. 销售成本确认的三种计价口径:标准价、移动平均价与物料账还原

3.1 按标准成本确认销售成本:差异科目是怎么被“挂”出来的

采用标准价计价的物料,发货过账时借销售成本、贷库存,金额按物料主数据“会计1”视图的标准价计算,不会因为采购价格波动而实时变化。每个月末,采购入库时的发票校验差异、生产订单差异、汇率差异会全部汇聚到差异科目,形成所谓的“挂在差异科目里的水”。这些差异要不要转进销售成本,是 FICO 月结的老问题。

用标准价但没启用物料分类账的企业,差异结构调整最常用的方法是手工调账,或通过分配/分摊把差异科目余额按销售成本比例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这里会用到 CO 模块的分配分摊配置:KSV5 按统计指标把成本中心费用分配出去,KSU5 做分摊结转到接收方。如果公司要求粗放一点,就直接用 F.02 手工调;如果要求每月一致,就把分配规则配在成本中心间,让它每个月按上月销售成本的比例自动执行。

常见问题是,差异科目挂了一年都没分配过,库存价值被严重高估。老项目的排查入口是 S_ALR_87013111 看库存账龄,再把未分配差异金额同步跑一笔;有一年我处理一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标准价差异挂了三个年度,总金额超过库存账面价值两成,最后靠物料账期初库存重估那一票才消化掉。所以标准价本身不复杂,复杂的是差异何时释放、释到哪一层。

3.2 移动平均价下的销售成本确认:价格漂移和红冲蓝字

移动平均价(MAP)物料在收货时自动重算价格:收货金额变化会立刻反映到库存单价,发货按当时最新平均价结转销售成本。这个逻辑听起来省事,但会被几件事干扰:采购订单收货与发票校验的金额差;外币采购入库的汇率未清项重估;负数库存导致的负价格。财务在月结时发现销售成本金额“不对”,多半不是 FICO 配置错,而是 MAP 的逻辑被某个流程打破了。

举例,采购收 100 个物料、发票打了折且存在少量差异,MIRO 做发票校验时,系统会在收货金额和发票金额之间产生一笔后续借记或后续贷记,直接影响库存单价及后续已售成本。财务最大的坑在于业务说“这只是尾款”,没意识到系统已经把它作为后续发票处理,导致销售成本被更新了一次。这个动作在表 ACDOCA 里能看到“后续应付”的过账码,如果月结前没检查这一层,毛利率会突然跳变。

MAP 物料做销售成本确认时,审计要的就是“每期结转毛利率不能大范围起伏”。如果波动剧烈,通常要排查:该期间是否存在冲销的收货、冲销的发货,以及未清的采购发票。这三个动作都会造成 MAP 重算逻辑里的黑匣子效应——你看到库存单价变了,但没有人能手工复算出这个单价是怎么来的。

3.3 物料分类账的实际成本还原:把销售成本从标准价“调”到实际价

启用了物料分类账(ML)的企业,月结时通过 CKM3 查看物料价格差异,运行期间结算后,用“重估”功能将产成品和销售成本从标准价调至实际价。这个调整会生成重估凭证,借或贷“销售成本调整”或“物料差异”科目,同时调整库存价值。ML 的实际重估逻辑里,差异分摊有“单级”和“多级”之分:单级是把本物料自身采购差异直接还原;多级会把上游原材料的差异逐级带到半成品和产成品。

多级差异还原通常就是最容易引起“收入与成本不配比”的环节。举例:钢材价格月内涨了 5%,冲压件按标准价结算,产成品销售成本不会自动调整,直到月结运行多级重估,差异才落进销售成本。如果公司月末结账窗口很紧,重估还没跑完就做了财务快报,那么快报显示的毛利是“标准毛利”,而非“实际毛利”。这点必须提前跟管理层对齐口径,否则月月对不上报表。

ML 重估前,这些事务必须先跑完:CO 生产订单结算(KO88/CO88),物料账期结算“允许重估”的期间标志,SD/MM 已过账凭证全部检查。这里尤其要注意发出商品业务。生产订单结算完成后,发出商品科目上的金额如果也跟着重估了,下期开票时还需额外做一笔差异释放,否则销售收入成本配比差额就挂在“发出商品差异”里不对位。

3.4 外币销售收入的汇率重估与月末结转

当销售订单以美元确认收入、月末未清应收账款存在汇率差时,SAP 通过 F.19(外币未清项重估)把未清应收按月末汇率重估,差额进财务费用。但这里有个容易串味的地方:未清项重估只影响应收、不影响销售成本,如果你的成本币种全是本位币,那汇率波动本来就不该出现在销售成本里。可如果启用了物料分类账并且外币购入原材料,汇率的波动会通过采购价格差异进入库存,再通过多级重估进入销售成本,这个链条在利润表上经常与“财务费用-汇兑损益”交叉扰动。

实务上比较好的处理是:外币应收重估单独放在货币科目范围做,建议区分“汇兑损益-已实现”和“汇兑损益-未实现”两个科目;外币采购库存差异则留在物料账差异科目中,月末用 CKMLCP 重估一次即可。不要在手动凭证里把未实现汇兑直接冲销售成本,否则日后审计问起来,很难解释为什么汇兑损益会出现在毛利里。如果在清应收账款(F-28)时,收到的外币金额与原发票重估后的金额有差异,差额也要通过汇兑损益科目完成。这一点如果在专题讨论稿里没有明确,往往到了年底汇算清缴时会变成财务与审计之间反复拉扯的点。

4. 把讨论落到可执行:收入成本确认链路的配置清单与参数要点

4.1 从订单到发票的最小配置清单:九个必查项

这套专题讨论最终要落到配置检查上。我给客户做蓝图确认时,一般会先拉一张最小配置清单,九个必查项缺一不可。这里直接给出来,顾问可以直接按表逐项核对。

配置对象事务代码/路径作用
收入科目确定VKOA按销区+渠道+产品组映射收入科目
定价过程V/08定义条件类型顺序、确定 KOFI/KOFK
存货科目确定OBYC 的 BSX收货/发货时的库存科目
成本结转科目OBYC 的 GBB-PRD销售成本科目
差异科目OBYC 的 PRD/PRV采购差异/成本差异科目
移动类型/评估类OMJJ/OMWB控制物料移动过账逻辑、特殊库存
清账规则F.13/F-32客户应收清账、未清项管理
分配/分摊KSV5/KSU5将成本中心/内部订单差异转至销售成本
物料分类账CKM3/CKMLCP实际成本还原与重估

九项中,前三项决定收入科目对不对,中间三项决定成本科目对不对,末三项决定月结时差异是否分配到所应归属的成本对象上。我见过一个项目上线时没配 OBYC 的 GBB-PRD,所有发货过账都走了一笔合并过的“生产成本转出”科目,月结时没法在成本科目上还原产品线的毛利。后来补配置时还要连带调整物料主数据的“评估分组”字段,否则新配置也不生效。这一步的经验是:OBYC 是包含多事务关键字的总配置,改动前建议把公司代码筛选范围拉到最小,改完立即用 MB1A 做一笔测试过账验证。

4.2 定价过程与财务科目映射:条件类型的前台数据与后台科目

很多财务用户以为价格是 VA01 录进去的含税价,其实在标准 SAP 里,含税价、净价、折扣、运费、销项税都是“条件类型”。这些条件类型在 V/08 配置下来的顺序被称为“定价过程”。定价过程里要有小计行与科目确定行——前者累计定价结果,后者决定 KOFI 的取数来源。如果科目确定行配在小计行之前,KOFI 可能取不到正确的累计价格,进而影响收入科目金额的拆分。

实践中最常犯的错误,是把收入科目挂在 PR00 条件类型上硬编码,而不是通过 KOFI 取 VKOA。PR00 本身是价格条件,它没有科目确定能力;真正要做的是在定价过程最后加一个条件类型(系统标准为 KOFI),正值为收入、负值为收入冲减、税金单独走 MWST 条件。如果你把收入科目映射放在 V/08 的步骤 10 上,而 KOFI 在步骤 20,那开票后登录 FB03 看凭证会发现收入科目虽然正确,但税务科目变成了余额结转科目——这种事遇到过不止一次。

把条件类型怎么落到科目上,可以按下面这张对照表做映射,供顾问在月结核对时逐行比对:PR00(净价)贷方主营业务收入;MWST(销项税)贷方应交税费-销项税;KA00(折扣)借主营业务收入-折扣;运费条件类型(如 KF00)借销售费用-运费。前提是这些条件类型已在相应公司代码的有效科目表内配置好,并在 VKOA 或 OBYC 中有对应的科目行。

4.3 凭证生命周期:清账与冲销对收入成本确认的后续影响

销售收入确认后,应收在 F-28 收钱清账。如果客户月底付款但银行尚未到账,通常做未清项重估,对汇率影响进汇兑损益科目;如果没跑外币重估,外币应收会一直按原汇率挂账,月结时“财务费用-汇兑损益”金额偏小。很多 FICO 顾问在销售收入确认完以后,忘了清账这条线,导致应收账款账龄不准,审计要求解释账龄组合与收入政策。

清账在 SAP 里是个动作频繁但配置极少的流程,容易踩的反而是“清账凭证中的特别总账标识”。如果客户被挂了特别总账(例如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清账时必须按特别总账字段过滤,不然把普通应收和票据应收混在一起清,造成未清项重复或不能清。比起手工 F-32,更推荐用 F.13 自动清账加载规则,里面把“付款条件、本位币、开户行”三个字段组合设为同一判据,清账成功率会明显提升。

这里特别提一句“冲销物料凭证的 BAPI”的常见场景。财务在月结后要冲掉上月一张错误的发货凭证,如果只冲会计凭证而不同步冲物料凭证,库存和销售成本会再次错位。标准做法是调用 MBST 事务,系统会同时产生物料凭证和会计凭证;如果项目里做二次开发,则直接调 BAPI_GOODSMVT_CANCEL,而不是偷懒只做 FI 凭证冲销。开发侧要在代码里保留被冲销凭证的公司代码、工厂、移动类型三个字段,以防 MBST 成功后更新了物料库存却因接口重复提交将库存冲二次。

5. 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确认的五个高频踩坑实录:现象、根因与修复路径

5.1 跨月发货、跨月开票:账上出现“有成本没收入”或“有收入没成本”

现象:当月发货过账产生了销售成本,但发票下月才开,当月利润表里显示高成本、无收入,下月又反过来,毛利率像过山车一样波动。

原因:这是标准的权责发生制口径——按开票时点确认收入、按发货时点确认成本。如果业务不允许这种跨期错位,财务需要在发货过账时用“发出商品”过渡科目,而不是直接结转销售成本,即上面 2.3 的做法。SAP 标准功能不会自动让收入成本同月,它只按移动类型/开票规则去记账。

解决:调整移动类型 601 的过账科目分组到“发出商品”评估类;再在开票条件类型 VPRS 里挂一个后续结算,当 VF01 开票时才同时结转销售成本。注意这种方案会影响销售订单的毛利率报表,因为发货后的行项目毛利用标准价计算,仍然不真实。实施时一定要同步调整 CO-PA 的取值逻辑,或者在报表层做口径处理。

5.2 退货没收货就开红字发票:库存没回、成本没冲,收入却减了

现象:客户要求退货,业务为了当月冲收入,先在 VF01 里对原发票做了红字发票(贷项通知单),但货物实际没有退回仓库。结果收入冲了,产成品库存没有增加,销售成本也没有被冲回,毛利凭空多出来一块。

原因:订单类型的退货处理流程没有跑完整。正确的冲销应为:先做退货订单(VA01 订单类型 RE),退回物料用退货移动类型(如 651)过账,产生红字销售成本并增加库存;再依据退货订单开贷项通知单,冲收入。业务图省事直接把原发票做取消或冲销,跨过物料退回这一步。

解决:在 SD 流程中强制退货必须先创建退货订单并过账收货,再对贷项通知单过账;在 FICO 侧通过科目确定设置把退货的销售成本冲到同一成本科目。同时可配置条件类型 REXW/VPRS 在退货单里取权,确保红字发票收入金额与红字成本匹配。这里就是典型的“SAP 会计科目”与“清账凭证”交叉场景:退货的红字收入通常挂在“主营业务收入(红字)”科目,但若是旧发票冲销,则原始凭证需要整单冲销,冲销与减项科目不能混用。

5.3 多级物料账重估与 CO-PA 实际成本不一致

现象:物料分类账跑完 CKMLCP,发现产成品库存单价已更新,但 CO-PA 报表上的销售成本依然是标准成本,销售毛利对不上。

原因:CO-PA 中的成本字段取值通常来自定价条件类型 VPRS,而 VPRS 对标准价物料取的是标准成本;ML 重估调整的是库存和销售成本的差异,但不直接改写 VPRS 条件。

解决:启用 CO-PA 的“实际成本组件”或通过物料账的实际成本组件(如 KEPM)把实际成本反馈到 CO-PA 行项目。如果公司的 CO-PA 是复制开票成本,一般还要在 CO-PA 的评估策略里改成“按物料账价值”取值。否则 ML 和 CO-PA 永远差一截,审计对不了账。

5.4 销售订单中的免费赠品:成本结了、收入科目里没有钱

现象:买十送一,发货时十件正常开票,赠品那件发货过账有销售成本,但收入凭证只有十个的数量,没有赠品收入。

原因:赠品在定价过程中用条件类型 VPRS 给 0 元价格,收入金额为 0,所以没有收入;但发货过账不会识别“免费”,仍按正常移动类型结转成本。

解决:为赠品行配置单独的“项目类别”或“科目设置组”,在 V/08 中针对免费赠品的条件记录使用“无收入、但有成本”。常见做法是配置条件类型 ZF00 金额 0,但仍映射到“销售费用-赠品成本”科目,顺便在 CO-PA 里把成本字段识别为促销费用。如果财务要求对赠品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则还要额外配置“视同销售销项税”条件,并在科目确定里拆到同收入科目。这一步最容易被告知“先跑两三个月看看,翻车再调”,结果一翻车就是跨年补税。

5.5 月末分配/分摊没有顺序:成本中心差异全盘乱挂

现象:月结时变动制造费用挂在生产成本中心,没有走分配/分摊,导致销售成本在 CO-PA 报表中被低估;或者先分摊后分配的次序不对,辅助生产车间的费用数倍重复计入。

原因:分配是把成本中心费用按统计指标分给接收方,分摊则是把借方余额以次级成本要素结转到接收方。如果先做分摊再做分配,已经结转的成本又被分配一次,费用翻倍。SAP 本身不会校验这个次序,全靠顾问写的结账流程清单兜底。

解决:把分摊分配流程按顺序固定下来:先进行各成本中心的费用计划与承诺核实,再跑分配将辅助成本中心费用转到生产成本中心,接着跑分摊将生产成本中心费用结转到订单或销售成本,最后跑结算。在每个环节后用 KS03/KSBT 查接收方成本行项目,确认行项目存在再进入下一步。这个流程适合在专题讨论稿里直接做成“月结主数据检查表”,并附上每个步骤影响到的报表。

6. 用 V10 这套方案做一次月结核验闭环:凭证、报表与科目余额三方对照

到这里,收入确认和成本确认的原理、配置与踩坑点都讲完了。最后讲一个我自己的习惯:每个账期结束后,不管系统用得多顺,都要做一轮“三方对照”的自检,把专题讨论里讲过的规则变成可执行的核验闭环。

第一步,取当期所有销售开票凭证(VF01 对应的 FI 凭证),按收入科目汇总,与 CO-PA 报表的销售收入字段比对。差异如果超过公司设定的容差(通常 0.01% 或一个绝对金额),先检查是否有跨公司销售、是否有贷项通知单未过账。这步要用 F.01 或 S_ALR_87012017 直接拉“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线拆分”的月度发生额。

第二步,取当期所有发货过账的物料凭证,按 601/651 移动类型汇总销售成本,与 CO-PA 的成本字段比对。这里有一个细节:销售成本在发货时按标准价结转,如果你跑了物料账重估,还要额外把 CKMLCP 生成的重估金额加进来,才算真正的实际成本。很多企业做完 ML 后就只看库存单价,不看成本重估凭证,这一步最容易漏。

第三步,把收入、成本、毛利三列放在一张表里,按产品线、销售组织、客户层级钻取,毛利率异常的条目单独拉凭证看。如果出现某客户毛利率为负,但发货数量和开票数量一致,多半是赠品条件类型串了;如果毛利率短期跳升,多半是销售折扣科目的借贷方向配错。这套核验表的模板我用过多年,基本每次都能在月结后第三天之前发现问题,避免到季度审计时再被外部审计师反问得答不上来。

做核验时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手段:用 FBL5N 拉出应收款户余额,跟 VKOA 收入科目余额之间的差异。应收清账不会新增收入,但若出现未清项挂账,说明该客户的收款没有按未清项对应到发票,也许是清账规则脚本写错,也许是定价条件里的付款条件带错了。这属于收入确认之后的收尾动作,却往往是审计第一个查的地方。

希望这套梳理能帮你把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确认的规则讲清楚、配置落到地、月结对得上账。真正面对客户专题讨论时,少走几个回环,多留几份能追溯的凭证底稿,比什么话术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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