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效率”是一个基于准自然实验的多期双重差分虚拟变量,旨在精准评估司法体制改革对审计费用的政策效应。依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公告以及新闻报道,司法体制改革采取的是地区试点、逐步推开的方式,因此本数据集将2014年首批公布的上海、广东等7个试点省市以及分别在2015年和2016年确定第二批、第三批试点省份作为处理组,有效捕捉司法效率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新证据。
本数据集为研究司法效率如何影响审计费用及其作用机制提供了可量化、可追踪的实证基础,丰富拓展了审计费用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基于此数据集,可系统开展以下研究:一是检验司法效率对审计费用影响的应果效应,证实司法效率提升对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二是分析司法效率通过风险溢价、非成本补仓等路径影响公司审计费用的机制作用;三是探究在媒体关注、分析师关注、内部控制质量、产权性质和审计师行业专长等不同作用场景下,司法效率影响审计费用的横截面差异。
本数据集参照熊婷,程博,殷俊明(2024)发表的论文《司法效率与审计费用:基于司法改革试点的准自然实验》的研究设计,构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DID”数据集,核心变量为“司法效率”,定义为公司所处省份成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后的年份取值为1,否则为0。具体而言,如果企业位于上海省、广东省、吉林省、湖北省、青海省、海南省或贵州省,则2014年及以后年份取值为1,否则为0;如果企业位于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重庆市、云南省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则2015年及以后年份取值为1,否则为0;如果企业位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则2016年及以后年份取值为1,否则为0。该数据可直接用于双重差分(DID)、多期DID及事件研究(Event Study)等因果推断方法,为研究司法效率如何影响审计费用及其作用机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 数据来源: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等,搜集整理,全部内容真实有效。
- 时间跨度:2000-2024
- 数据范围:全国省级
- 数据格式:Excel形式
- 数据指标:
注:司法效率=1表示在该年中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司法效率=0则相反。
部分数据截图:
参考文献
[1]熊婷,程博,殷俊明.司法效率与审计费用:基于司法改革试点的准自然实验[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24,(12):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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